白癜风新春惠民活动 http://pf.39.net/bdfyy/dbfzl/171020/5777826.html11月27日凌晨,网曝台湾演员高以翔录制《追我吧》节目时晕倒并紧急送医。最终《追我吧》节目组发布声明,称高以翔在录制节目中心源性猝死。高以翔,年出生,出演《天堂来的孩子》出道,曾演出过《胜女的代价》、《次求婚》、《武神赵子龙》、《情遇曼哈顿》等影视剧。其实回顾现场,我们本来可以对他施行急救,但都没有
早在昨天凌晨两点多,已有网友曝出高以翔于1:45左右在跑步项目中晕倒。现场艺人十分焦急,黄景瑜激动大喊“医生呢”,宋祖儿吓得大哭,陈伟霆在一旁双手合十祈祷。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令人失望的救援速度。有目击者称,高以翔晕倒后在坐在花坛上休息,随后休克,人在花坛上停留了起码半小时。医护人员未在15分钟内抵达,到场后做了十几分钟的心肺复苏才让高以翔恢复心跳。医院时,已是凌晨2:30。爆料人称,此时高以翔的瞳孔已经“放大到边缘”。有微博娱乐博主持续跟进现场消息,于五点半发微博宣布高以翔在节目中猝死,并恳请大家等待官方说法。舆论开始乱作一团。等到“高以翔已逝世”的消息得到官方证实,网友早已出离愤怒。正如微博博主荞麦chen所指出的,这不是一场单纯的事故,而是一整个混乱体系的缩影。“一个人的自我保护是有限的。”/荞麦chen
猝死,我们多多少少都在新闻里听说过,但它并不是遥远罕见的个例。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的数据,我国心源性猝死的发生率约为每10万人中41.8例,也就是说,每天有近人发生心源性猝死。
高以翔作为模特出身的艺人,一向以健康强壮、精力充沛的形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但或许正是剧烈疲劳的运动,让心源性猝死带走了他年轻的生命。
我们的确无法预知意外会何时来临,在突发疾病面前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
为了珍惜脆弱的生命,我们只能从日常生活中,尽可能地去维持自己的健康。
心脏骤停是导致猝死的主要原因,心脏骤停4分钟后,脑组织将发生不可逆的损害,所以心脏骤停4分钟被称为“黄金4分钟”!
心肺复苏是抢救心脏骤停的最有效方法,普及心肺复苏知识,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了解心脏骤停黄金4分钟能救命
猝死的黄金救急时间在发病10分钟内。一旦周围人发生心脏骤停,赶快拨打求救。
面对猝死患者,最好的办法是进行除颤或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resuscitation,CPR)。
戳视频get急救常识↓
但如果患者发病时没有条件进行这两项急救措施,首先应该想办法向周围人呼救,两个人交替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心脏骤停是导致猝死的主要原因,心脏骤停4分钟后,脑组织将发生不可逆的损害,所以心脏骤停4分钟被称为“黄金4分钟”!
正确的心肺复苏操作,
将为患者赢得宝贵的抢救机会!
发达国家院外救起的概率可以达到70%以上
而北京、上海等却不到1%
在高以翔的现场应该是0%,因为没有人进行及时的急救操作
心肺复苏是抢救心脏骤停的最有效方法,普及心肺复苏知识,关键时刻可以救命。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绝不该让高以翔上这个综艺节目事发之后,所有人都不敢相信,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很多明星发微博,表达自己的哀思。
这是粉丝在机场拍下的照片,那一天,他刚刚抵达浙江,参加《追我吧》这个节目。
看着粉丝们热情的笑脸,他也招招手,回应她们,高大的背影在寒冬中依然挺拔。
但没想到,这一次挥手,竟然成了永别。
年仅35岁。这个不幸的消息简直让人觉得晴天霹雳,还那么年轻的一个人啊,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追我吧》内容安排是否合理、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11月27日凌晨一点多,浙江卫视还在录制《追我吧》这档节目。
《追我吧》是浙江卫视推出的夜晚城市实境追跑真人秀,这是一场运动类的竞技真人秀,运动量是相当大的,所以,参加这个节目的嘉宾,也是属于平时健身锻炼比较多的艺人。
黄景瑜,陈伟霆等都在这个节目里面。
总导演陆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节目主要包括时间争夺战、赛道追逐战以及最终爬楼速降等内容,“对艺人的体能要求特别高”,“需要艺人具有拼搏精神”,敢拼。
根据往期内容,明星在节目中曾做过走梅花桩、飞檐走壁、徒手爬高楼等项目。即便是邹市明、李小鹏这样的专业运动员,也曾在节目中出现腿抽筋、体力不支的情况。
给大家看看这个节目的运动量。
说实话,看上去挺危险挺刺激的。
如果节目组的安全措施做不到位的话,确实很容易引发事故。
况且,节目录制的时间多是在凌晨。
那时候正是身体各项机能要得到休息的时间,再参加这样激烈的运动,任何人都会吃不消。
无数人正在讨论节目组的活动、对艺人们的行程安排是否合理;不少声音质疑节目组安排明星参与的项目强度过大,且在气温较低的情况下通宵录制,“追我吧节目难度和强度”“别录了”等话题相继登上微博热搜。
律师丁金坤认为,娱乐节目不同于体育竞技,体育竞技都是专业人士,且属于民法上“自甘冒险”,而娱乐节目只是一个正常人的表演,组织方对参与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高强度的综艺项目、连续十多个小时一直到深夜录制、超负荷工作,是否都和高以翔的突然离世有关。
据现场的观众反映,高以翔在晕倒之前喊了一声:我不行了!
律师:组织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在此次事故中,节目组应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丁金坤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高以翔同浙江卫视追我吧节目组属于演出合同关系”,而该节目主题是在城市的深夜展开的明星与素人的追逐竞技,对于参与者有体力要求,组织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丁金坤称,关于节目组对高以翔是否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须看以下三点:一,节目组是否工作强度太大,导致演员过于劳累,过度消费演员?二,节目组的节目是否体力要求太高,有不适合一般人的运动,而只适合运动员的运动?三,节目组的安全保障工作是否到位,譬如对高以翔的抢救是否及时,有无错过最佳的抢救时间?
“以上任何一点,如果节目组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丁金坤说,关于节目强度问题,这需要专业评估。他注意到,以往播出的内容中,李小鹏、邹市明也曾在节目中喊过类似“我不行了”的话。
律师周铭认为,一般情况下,在娱乐综艺节目前,节目组应该和明星之间有相应的协议,涉及到参与人员,节目内容、时间、报酬、肖像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发生伤害的责任等,节目组应该会给上节目明星购买相应的保险,尤其涉及有一定危险和高强度运动的节目。“无论如何,节目组应该保障每个节目参与人的安全,这是基本的义务。”周铭称。
对于节目组应承担的义务,律师邓学平进一步解释称,录制前,节目组对可能存在人身危险性的项目,负有告知、提示义务;录制中,负有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在出现危险情况时,负有及时救助的义务。
“若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节目组应承担侵权责任和赔偿责任。”邓学平认为。此外,高以翔与经纪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因此,高以翔作为经纪公司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了人身损害,经纪公司作为雇主或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有声音认为,参加高强度的节目前,高以翔及其经纪公司应意识到风险,自身或要承担一定责任。对此,邓学平认为,作为节目参与人,高以翔及其经纪公司应事先了解节目的人身危险性,对自身能力作出相应的判断,从而尽可能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但这并非是法律赋予的强制义务,因此若在高以翔自身不存在疾病因素的情形下,其本人不负有法律责任。”
“高以翔前程似锦,突然辞世,无比可惜。”丁金坤认为,娱乐节目不能“太野”,要注意度,保护好参与人身体不受伤,如果过度“就会发生侵权活动”。对此,周铭认为,有些综艺节目博眼球的风格“要改改了”,“安全保障措施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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