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的药物治疗 https://baike.baidu.com/item/%E9%A3%8E%E6%9D%A5%E4%BA%86%C2%B7%E5%B8%A6%E4%BD%A0%E8%B5%B0%E5%87%BA%E7%99%BD%E7%99%9C%E9%A3%8E%E9%98%B4%E9%9C%BE/20783753?fr=aladdin7月1日始,平安福19退位,平安福19Ⅱ登基。
众所周知,平安福19Ⅱ新增了20种轻症疾病,其中包括坊间流传的高发轻症:轻微脑中风、不典型心肌梗塞和冠状动脉介入术。
然而这次升级,却破天荒地不涨价!
嘴遁村忍者:“像平安这样的无良公司,产品升级不涨价?”
还真特喵的被你说中了,其实这次升级还是涨了一点的。
如图所示,这份平安福19+福保保的保单在今年4月1日承保,被保险人的生日是8月14日,也就是说被保险人目前还未跨龄。
其中平安福19保费元/年(30年交),平安福重疾19保费元/年(30年)。
我们再来看看同一个被保险人现在购买平安福19Ⅱ需要多少钱。
如图所示,平安福19Ⅱ保费元/年(30年交),平安福重疾19Ⅱ保费元/年(30年交)。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新平安福的寿险比旧平安福的寿险便宜了84元,降幅≈3.8%;新平安福的重疾比旧平安福的重疾贵了元,涨幅≈6.0%。由于平安福的主险和重疾必须捆绑购买,因此均摊涨幅≈2.2%。
还说没涨?官宣说谎?平安奸商实锤!
但是!被嘴遁村忍者吹到天上去的高发轻症,仿佛一个重大疾病保险没有这几种轻症疾病就是一个“残疾人”似的,按照平安的尿性居然只值这个价?
与其说平安福加了这几种轻症疾病是打了那些曾经为平安福没有这几种轻症疾病而找理由的人的脸,倒不如说平安福打了所有嘴遁村忍者的脸——你们的高发轻症,在我们这里不值钱。
保险精算是这个世界上最严谨的事情之一。
如果您认为中国平安是一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您就不能奢望他在给您额外提供一些服务的同时,不额外收费。如果真的不额外收费,那只能说明他的服务成本基本为零。
平安的朋友们!以上话术记住没有?
接下来就没有话术了,全是硬货。阅读理解能力差的伙伴可以转场了!
在平安福的轻症疾病不含轻微脑中风、不典型心肌梗塞和冠状动脉介入术前,曾经有不少平安人乃至平安以外的人都试图寻找过“不含”的理由。
在此,阿光先表明自己的态度:
1、在市场竞争中,大家都有而你没有的东西,其实没有讨论对错的必要,你肯定是错的。(不含有错)
2、不管以前怎么样,现在总归是有了,对于客户和业务员来说都是好事。(知错能改)
3、轻微脑中风和不典型心肌梗塞并不轻,位列轻症的意义很小,但是冠状动脉介入术在目前的医疗环境下是确有意义的。(辩证看待)
表完态,阿光今天就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冠状动脉介入术。
先来分析针对平安没有冠状动脉介入术所常见的一些“辩护词”,看看到底是有一定道理还是强词夺理:
冠心病是“因”,冠状动脉介入术是“果”,平安的冠心病(重疾)赔付条件相对宽松,所以没有冠状动脉介入术是因为被保险人在达到冠状动脉介入术的赔付条件之前,就已经达到了冠心病(重疾)的赔付条件。
原因一:冠心病是“因”,冠状动脉介入术是“果”。
我们都知道重大疾病保险并非真的“确诊即赔”,其赔付标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对于心脏病而言,重疾里面的急性心肌梗塞和冠心病(重疾)其实都是心脏病在达到约定状态后才能触发赔付的疾病条款,而重疾里面的冠状动脉搭桥术就是心脏病在实施约定手术后才能触发赔付的疾病条款。
正如大家所公认的——冠状动脉介入术是冠状动脉搭桥术所对应的轻症疾病,那么冠心病和冠状动脉介入术必然存在因果关系。
原因2:平安的冠心病赔付条件相对宽松。
(平安人寿)
(中国人寿)
(华夏人寿)
结合下方图片,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平安和华夏,赔付要求:
①左冠状动脉主干和右冠状动脉(1级公路)中,一条堵塞75%以上,另一条堵塞60%以上。或者,
②左前降支、左旋支和右冠状动脉(1级公路+2级公路)中,一条堵塞75%以上,另两条堵塞60%以上。
2、国寿的冠心病,赔付要求:
左冠状动脉主干、左前降支、左旋支和右冠状动脉(1级公路+2级公路)中,一条堵塞75%以上,另两条堵塞60%以上。
显然,法选择,平安的冠心病赔付条件相对宽松成立。
记住“75%”这个数字,后文会用到,很重要!
原因3:被保险人在达到冠状动脉介入术的赔付条件之前,就已经达到了冠心病(重疾)的赔付条件。
如条款所示,冠状动脉介入术的大前提是“为治疗明显的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
而通过研究平安、国寿和华夏的冠心病条款,我们已知想要达到冠心病的赔付,其大前提也是“冠状动脉狭窄(堵塞)”。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小前提:
1、冠心病要求特定血管达到特定狭窄(堵塞)程度。
2、冠状动脉介入术要求实施特定手术,包括:
①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
②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
③冠状动脉粥样斑块切除术
④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是在特定血管已经达到特定狭窄(堵塞)程度的前提下,为了治疗或者缓和这个病情而实施了冠状动脉介入术,那么就有极大可能同时触发冠心病(重疾)和冠状动脉介入术(轻症)的赔付条件。
但是依据重大疾病保险的格式条款:
被保险人如果在确诊轻症的同时已经符合重疾的赔付条件,保险公司只按重疾赔付,不再额外赔付轻症。
好了,刚才让大家记住的“75%”还没忘吧?
尽管平安的冠心病要比很多公司的冠心病宽松一些,但是冠状动脉也至少要有一条的堵塞程度在“75%”以上才能有赔付的可能。
那么想要“被保险人在达到冠状动脉介入术的赔付条件之前,就已经达到了冠心病(重疾)的赔付条件”这句话成立,至少还需一个条件,那就是——“实施冠状动脉介入术要求患者的冠状动脉狭窄(堵塞)程度达到75%以上”。
但是,根据《中国冠状动脉血运重建适宜性标准的建议(试行)》:
不管是左主干还是非左主干,显然“75%”并不是实施冠状动脉介入术的临床标准。如果您的身边有医生朋友,我相信绝大多数医生的答案也只会是“70%”。
还有,决定是否实施冠状动脉介入术的核心标准,其实并不是冠状动脉的狭窄(堵塞)程度,而是心脏是否缺血。
但是由于每个患者的年龄不同、冠状动脉的粗细不同、供应心肌的面积也不同,特殊情况就会出现。比如冠状动脉狭窄(堵塞)程度虽然高达90%,但是患者比较年轻、供应心肌的面积比较小,其症状就可能相对稳定,可以通过药物控制,无需植入支架;但是如果患者比较年老、供应心肌的面积比较大,哪怕他的冠状动脉狭窄(堵塞)程度只有50%,也会造成心脏供血不足。
综上,如果专业医师判断患者的整体情况已经会导致心脏供血不足,那么即便患者的冠状动脉狭窄(堵塞)程度不足“75%”也会考虑实施冠状动脉介入术。
因此,被保险人在达到冠状动脉介入术的赔付条件之前,就已经达到了冠心病(重疾)的赔付条件,此话不完全成立。
综上,针对冠状动脉介入术的一些“辩护词”,虽然不完全正确但也并非强词夺理。
最后,引申一下不典型心肌梗塞的知识,这部分内容针对上进的保险人和客户。
不少保险公司的轻症疾病虽然早就包含了不典型心肌梗塞和冠状动脉介入术,但是条款中通常会出现这样的附加约定(图片加黑加粗内容)。
(太平人寿)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不典型心肌梗塞和冠状动脉介入术是由同一疾病引发的不同赔付标准吗?
依据重大疾病保险的格式条款:
被保险人如果因同一疾病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仅按一种给付。
既然保险公司已经通过合同条款规避了这种情况,又何必多此一举留人诟病呢?
真相:其实植入支架(实施冠状动脉介入术)并不能杜绝心肌梗塞!
因为心梗的病理基础其实是血管壁上附着的(导致冠状动脉狭窄的)斑块突然破裂,破裂会形成血栓,血栓可能会完全堵塞血管,从而导致心梗(猝死)。
但是支架只能减轻血管的狭窄程度,却无法阻止斑块形成更不能阻止斑块破裂。所以在临床实践中,对于无症状或者症状不明显的患者,除非血管狭窄程度在“75%”(严重狭窄)以上,否则是不能预防心梗的,因此也不建议植入支架。
由于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的重大疾病保险,其轻症疾病都能多次赔付,所以条款中出现这个附加约定是为了降低赔付风险。
因为出现不典型心肌梗塞的被保险人,未来也可能实施冠状动脉介入术;已经实施了冠状动脉介入术的被保险人,未来也可能出现不典型心肌梗塞。对于轻症疾病不分组又没有间隔期的产品来说,赔付风险会更高。
相应的,重大疾病里面的急性心机梗塞和冠状动脉搭桥术也会存在上述的赔付风险。
①对于单次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来说,由于只能赔一次所以风险不存在。
②对于分组多次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来说,风险也不存在。因为同组疾病不可以多次赔付,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把急性心机梗塞和冠状动脉搭桥术分在同一组的手段来规避这个风险。
(天安人寿)
③对于不分组多次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来说,风险相对高一些。但是多次赔付之间一定会有长达至少一年的间隔期,间隔期可以有效降低赔付风险。
所以,根本没有完美的保险产品。客户更需要的,可能是相对专业的从业人员。
平安盘子大,糟粕很多但是精英必精。经代路子宽,起点虽高却要防范“伤仲永”。
阿光:嘴遁村忍者,你们真的懂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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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阅读,我是阿光,祝您平安!
一名快乐的收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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